英德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承担着全市劳动人事领域争议案件的调处和裁决工作。近年来,该院大力推行三项服务,扎实高效开展仲裁工作,得到了劳资双方的好评,日前被市委、市政府授予“英德市文明窗口”荣誉称号。
主动服务,普及“仲裁那些事儿”
“企业与职工的劳动合同应该如何订立?”“职工不辞而别企业应该如何办理解聘手续?”……面对这些企业和劳动者提出的“热点”问题,市仲裁院主动走出办公大楼,建立了重点企业联系制度,针对企业人事管理制度不完善、职工法律法规意识薄等“盲点”,上门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培训活动。通过普及“仲裁那些事儿”,引导劳资双方走出法律盲区,从源头上减少纠纷的发生。我市某劳动密集型企业因生产经营调整,未经协商即擅自变动部分职工的岗位,引发了工人的不满,纷纷表示不安排回原岗位就拒绝正常工作。仲裁院得知情况后,提前介入,赶赴企业召开协调座谈会,通过耐心细致宣传法律法规,反复进行思想工作,促成双方互谅互让,达成调解意见。
息诉服务,减少不必要的程序
“很多时候,争议的双方只是因为对于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是特别了解才发生的争执,通过我们对政策法规的耐心解释和居中调停,双方很快都能达成一致的调解意见。”一名从事仲裁工作多年的仲裁员介绍。处理维权案件,结案不是最终的目的,也常常不是最好的结果。如何疏通矛盾、止纷息争,实现事了、促进人和才是仲裁工作的意义所在。仲裁院在处理劳动争议过程中,充分考虑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有效实现性,对不了解仲裁程序的申请人主动提供“息诉服务”,将一些责任明确、事实清楚、案值较小、处理方便的案件,直接在立案前进行调处,不走非必要的仲裁程序,尽量做到便民利民,不浪费申请人的诉讼时间。
高效服务,撑起劳动者的保护伞
仲裁案件往往涉及劳动者的“血汗钱”、“救命钱”,事关群众利益轻忽不得、怠慢不得、偏私不得。该院对此类案件,坚持“快立、快调、快审、快结”的原则,在从快从速处理的同时全力打造“公正仲裁”的品牌和口碑。2015年,该院共受理各类争议案件172宗,涉及劳动者522人,为涉诉双方挽回经济损失1035万余元,按期结案率达到100%,劳动者合法权益从根本上得到保护和及早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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