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卫生计生委所编制的《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正式出炉并发布,同时开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纲要》中可以看出,下一阶段的工作重点在于基层医院的建设、公立医院的缩编以及对社会办医的支持。
国家卫生计生委有关负责人指出,我国医疗卫生资源总量不足、质量不高、结构与布局不合理、公立医院规模过快扩张等问题依然突出。《纲要》坚持以健康需求为导向,着力解决“办什么、办在哪、办多少、办多大”4个问题。
首先《纲要》明确定义了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其主要包括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等。医院分为公立医院和社会办医院。其中,公立医院分为政府办医院(县办医院、地市办医院、省办医院、部门办医院)和其他公立医院(军队医院、国有和集体企事业单位等举办的医院)。县级以下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为公立和社会办两类。
医院的规模设置与地区的常驻人口有直接关联。《纲要》中所强调的一点就是县级基层地区的医院设置,也就是说,在县级区域依据常住人口数原则上设置1个县办综合医院和1个县办中医类医院(含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等),50万人以上的县可适当增加公立医院数量。
目前,我国的医疗卫生资源总量不足。据国家卫生计生委统计公报显示,2013年千人口床位数为4.55张。因此,《纲要》中提出2020年的目标,也就是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控制在6张。其中,医院床位数4.8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1.2张。
在这些数字指标中,《纲要》特意规定了公立医院的床位限制,不能超过3.3张,将剩下的1.5张床位留给社会办医的规划空间。
对此,国家卫生计生委有关负责人指出,我国公立医院改革还未到位,没有破除以药补医机制,科学的补偿机制尚未建立,普遍存在追求床位规模、忽视医院内部机制建设等粗放式发展的问题。公立医院规模扩张过快,部分医院单体规模过大,推高了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也挤压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社会办医院的发展空间。
因此,《纲要》提出,严格控制公立医院单体床位规模的不合理增长。县办综合性医院床位数一般以500张左右为宜,50万人口以上的县可适当增加,100万人口以上的县原则上不超过1000张;地市办综合性医院床位数一般以800张左右为宜,500万人口以上的地市可适当增加,原则上不超过1200张;省办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床位数一般以1000张左右为宜,原则上不超过1500张。专科医院的床位规模要根据实际需要从严控制。建立公立医院床位规模分级审核备案和公示制度,新增床位后达到或超过1500张床以上的公立医院,其床位增加须报国家卫生计生委备案。
虽然如此,但事实上公立医疗服务体系仍是我国医疗服务体系的主体,应当坚持维护公益性和社会效益原则,充分发挥其在基本医疗服务提供、急危重症和疑难病症诊疗等方面的骨干作用。它承担了公民医疗服务70%的服务量。而剩下的30%也是不能忽略的。只有优先支持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鼓励公立医院与社会力量以合资合作的方式共同举办新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才能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设置不受规划布局限制,实行市场调节的管理方式,完成医改的大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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