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组织体检,本是件好事儿,但对于在24岁未婚的王女士来说,却如同遭遇了一场噩梦。
未婚女子
进行已婚妇检
24岁未婚的小王,还没谈过男朋友,小王说,上个月她参加了单位组织的体检。给她进行妇科检查的医生询问小王是否有性行为,小王回答没有。懵懂的小王按照医生的吩咐,躺在了医疗床上接受检查。但是,就在检查过程中,出现了意外……
小王:“非常痛苦,不知道用的什么东西,用扩阴器一类的东西,塞到体内,我当时非常痛,痛的不行,我当时就大叫,我说我第一次,她完全不听我的,而且非常凶我,说你叫什么叫。”
小王说,检查结束了身体里不舒服的感觉越来越明显,甚至出现了流血症状。给她进行妇科检查的医生安慰她,对她的伤口做了简单消毒。
当晚小王去了鼓楼医院急诊妇科检查,结果显示:“阴道口有2毫米的破口,处女膜破裂”。
小王是个思想传统的女生,她觉得在体检中心遭遇了不公的待遇。
只是常规的单位体检
为何遭遇这种意外呢?
1月8日上午,记者陪同小王找到了当时给她做检查的妇科医生,医生表示,当时拿到体检报告单上显示,小王的婚姻状态是已婚。
当事医生并不认可小王体检前说了没有性生活,而且反复强调小王的体检单上的婚姻状况写着已婚,她就按照已婚的程序来给她进行检查。
然而,小王却表示,这是在体检登记时出现了错误。具体检查时,医生应该听从患者本人的具体陈述之后,再进行判断。
医务处负责人致歉
给予3000元慰问金
体检中心的医务处负责人表示,根据医院规定,未婚女性是不能进行妇科检查的,当事医生对小王进行器械检查,就是被单子上的“已婚”二字误导了。体检中心医务处负责人对此表示同情与歉意,并称会给予3000元的慰问金。
此外,体检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妇科检查室门口都有温馨提示,未婚女性不检查妇科项目。
她们,都遭遇了难以启齿的痛
女大学生妇科检查被弄破处女膜获赔2.5万
2009年,22岁的女大学生小丽,暑假回家因身体不适到广西平乐县某医院进行妇科检查,却不料被医生用医疗器械弄破了处女膜。
因双方协商赔偿事宜未果,小丽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医院赔偿小丽2.5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和457.2元医药费、交通费、误工费。
去年,南京市民王小姐却是一个保守的人,22年来她一直守身如玉,想把自己最宝贵的留给丈夫。
眼看好事将近,王小姐到医院做婚检检查,却发生了一件意想不到的事情:医生在未详细询问情况下在检查中将王小姐的处女膜给弄破了。
妇科医院逃避责任
2012年,黑龙江肇东十九岁少女在黑龙江一妇科医院做痛经检查时被弄破处女膜,刚考上大学的她不仅要承受肉体精神的双重痛苦,还要面对医院的逃避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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