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经济开发区迎龙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和清远高新区大燕湖科技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是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全资国有公司。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相关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2016年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国有公司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岗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男50周岁以下(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45周岁以下(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需要的身体条件;
(四)符合招聘岗位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部分招考岗位所要求工作经历年限是指在企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军队服役等工作累计所需年限的经历。有相关专业工作经历是指从事与专业有关的工作累计所需年限的经历。
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止2015年12月31日。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招聘:
1.违反国家现行计划生育政策的;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检查,以及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招聘的其他情形。
三、聘用待遇
管理岗位类人员(职位代码:高聘0101、高聘0201)实行年薪制(年薪人民币25万元,其中:基本年薪15万元、绩效年薪10万元);行政辅助类及专业技术类人员待遇参照《清远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管理试行办法》(清府办[2012]60号)有关规定执行。
四、招聘程序方法
(一)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6年3月11日(星期五)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共1天。
2、报名地点: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大楼218室。
3、报名方式:⑴登陆清远高新区网站(http://www.qykfq.gov.cn),按招聘公告要求如实填写《2016年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国有公司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双面打印,贴上本人近期小一寸蓝底免冠照片;⑵现场报名。报考者按公告规定的时间带齐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报名表、学历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和养老保险证明等)、无违法犯罪证明、计生证明以及招聘岗位表(附件1)中“其他条件”要求提供的有关专业工作经历证明(由工作所在单位提供)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报名,同时提交本人近期小一寸蓝底免冠照片2张(同版);具有公务员、事业身份人员须征得原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⑶资格审查。报名时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每名报考人员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考条件的岗位。现场报考者须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⑷发放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者当场统一发放准考证。
(三)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X50%+面试成绩X50%,总成绩60分为合格。考生总成绩在清远高新区网站(http://www.qykfq.gov.cn)公布。
1.笔试:采取闭卷书面考试方式,满分为100分。重点测试报考者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考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达不到上述比例要求,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确定面试人员;若末位笔试成绩并列时,并列人员都进入面试)。有面试对象书面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可在本招考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其他
(1)本次招聘,主管部门、招考单位不提供考试大纲、不指定复习教材、不组织与本次招聘相关的任何培训,所有涉及相关辅导培训均与主管部门、招考单位无关。
(2)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6版)》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职位的专业要求,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
(3)笔试、面试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指点地点参加笔试、面试,未按规定时间报到或中途撤离考场视作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处理。
(4)在综合成绩合格以上人员中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组织进行。体检费用由拟聘考生自理。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书面要求。复检只在原体检医院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若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可在该岗位中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从综合成绩合格以上人员中等额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公示。根据考生总成绩和体检等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在清远高新区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请直接向清远高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及招聘单位反映。公示期间、公示期满后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发现拟聘人员存在不符合聘用资格条件情形的,取消拟聘人员资格,并按该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从综合成绩合格以上人员中等额递补。
(六)办理手续。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即安排聘用人员试用,试用期两个月。试用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招聘手续(首次聘用2年);试用不合格的,予以辞退。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聘用后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其它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的具体事宜,由清远经济开发区迎龙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清远高新区大燕湖科技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分别负责解释。
2.咨询电话:0763-3483741
投诉电话:0763-3483886
附件:
2016年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国有公司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xls.xls
2016年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国有公司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doc
清远经济开发区迎龙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清远高新区大燕湖科技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016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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